5亿元纾困资金!十项举措助推全市工业企业复工达产
当前,企业复工复产如火如荼,
为鼓励企业,提振信心,
今天(2月24日),
小布获悉,我市发布了
《关于印发鼓励全市工业企业复工达产
十项举措的通知》,
一起来看看具体有哪十项举措:
关于印发鼓励全市工业企业复工达产
十项举措的通知
为认真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和《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进一步鼓励工业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加快复工达产步伐,特制定如下举措:
一、设立纾困资金。设立不少于5亿元的企业复工复产纾困资金,专项用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重点企业加快复工达产。
二、支持稳岗就业。疫情响应期间,对工业企业招用外省来桐初次就业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照1000元/人补助给企业;对3月10日前从省外返岗的已参保人员按照300元/人补助给企业。已享受过包车等相关政策补助的,按就高原则享受。
三、加快供热保障。对在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为承担供热畅通而产生的蒸汽损耗,经相关部门认定,给予用汽企业损耗费用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家。
四、推行防疫保险。鼓励企业购买“企业复工复产防疫综合保险”,缓解企业复工复产后因发生疫情而导致停工停产的风险。对规上企业,提供增强型保险,保费9.6万/份,保险金额200万/家;对规下企业,提供基础型保险,保费2000元/份,保险金额10万/家。对购买保险的企业按绩效评价顺序,给予前100家规上企业和前1000家规下企业参保费用50%的财政补贴。
五、强化技改支持。疫情期间,加大对扩产转产口罩、防护服、消毒液等防疫应急物资企业及产业链企业的财政支持力度。对被列为省重点防疫物资及关联生产企业,且享受省级财政新增及技术改造设备投入(不含增值税,下同)50%资金补助的,地方财政配套按设备投入的50%予以资金补助。对地方征用的上述企业新增和技术改造设备投入,地方财政按50%给予资金补助支持,最高限额500万元。对其它为扩产转产防疫应急物资生产进行的技改投资,按市定标准提高一倍予以补贴,最高限额100万元。
六、加强物资保障。充分运用组织生产、计划配售、发动捐赠、企业自购等多途径保障防疫物资供应。对口罩、防护服、护目镜等紧缺个人防护物品坚持政府平价配售为主渠道。确保消毒水等公共场所消毒用品本地自给自足,畅通空气洁净、测温监控等特殊设备采供信息渠道。
七、降低融资成本。积极争取专项再贷款资金,支持金融机构向参与防疫的重点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的重点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对疫情防控相关和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减免贷款利息和金融服务手续费。对因疫情影响产生逾期的企业贷款,做到不转逾期、不计罚息、不下调贷款分类、不影响征信。确保全年普惠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7%以上。
八、提倡数字赋能。鼓励企业采用数字化手段开展疫情防控,推进企业数字化弹性办公和数字化制造营运,对企业用于防疫管理且防疫防控能力提升效果显著的数字化建设项目,参照现行企业信息化项目扶持政策,经申报后给予补助。
九、鼓励优先采购。疫情期间,鼓励政府(国有企业)采购本地企业产品、服务,支持本地工业及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鼓励市内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市内企业生产的产品和服务,促进企业联动发展。
十、优化政务服务。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优化投资项目线上审批服务。2020年6月底前需开工的一般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审批、自然资源审批等均实行承诺制。对生产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新上投资建设项目,开辟优先审批、限时办结的绿色通道。对复工企业,根据需求开展公交定制等交通服务。提前拨付2019年度政策资金及抗疫扶企相关政策资金,对国家、省出台的各项金融、财税、社保等扶持政策遵照执行并从快办理。
本通知涉及财政补贴的条款,D类企业及拟腾退企业不予补助(各级政府征用的应急物资生产企业除外)。本通知由市经信局解释,有效期为:2020年2月1至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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